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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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的通知

民政部


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的通知
民政部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
十月十一日至十五日,我部在浙江省杭州市召开了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会议总结交流了两年来城市社区服务工作的基本经验,研究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社区服务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这次会议对于推进城市社区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城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具有
重要意义。现将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

附: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议纪要(1989年10月15日)
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经验交流会于一九八九年十月十一日至十五日在杭州市召开。来自全国四十一个城市民政局和九个省民政厅城福处以及有关市、区、街道的负责同志出席了会议。会议的任务是,总结和交流一九八七年全国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座谈会以来社区服务工作的经验,研究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开展社区服务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探索进一步深化城市民政工作改革。张德江副部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社会福利司江亦曼司长在会上作了题为“坚持改革、努力开拓,进一步推动社区服务的发展”的工作报告。杭州等十三个城市的代表在会上交流了经验。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这次会议是续一九八七年“武汉会议”之后,社区服务工作的又一次重要会议,对于今后推进社区服务工作,进一步深化城市民政工作的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一、两年来城市社区服务工作的基本情况
“武汉会议”以来,城市社区服务工作在广度和深度上都取得了较大的发展。社区服务在全国城市,特别是大中城市广泛开展。北京、上海、天津、武汉、杭州、大连、沈阳、南京等一批城市,社区服务发展迅速,效果显著。兰州、银川、西安、昆明、贵阳、呼和浩特等边远城市,积
极开展社区服务试点,也取得了成效。社区服务工作开展较好的城市的共同特点:一是民政部门指导思想明确,工作主动,方法得当。二是工作有规划、有步骤、有目标。三是社区服务的基层协调组织、服务设施和服务队伍逐步配套,开始实现以服务养服务。四是一批区、街道(镇)初步实
现了服务的系列化、网络化。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两年来各地依靠社会力量,因地制宜兴建了一批小型分散多样的社区福利服务设施。据不完全统计,一九八八年各类社区服务设施已达69600 余个。其中街(镇)福利院、老人公寓、托老所约4100余所,老年人活动场所和服务设施16500余个,残疾人活动设施1200余? 觯癫∪斯ち普尽⒉屑捕耐兴?社区康复诊所等各类社区康复设施3500余个。各类便民利民服务网点已发展到十几万个。各级民政部门还兴建了一批新型福利服务设施。区、街(镇)社区服务中心、心理咨询辅导服务设施以及老人庇护所等设施的兴建,标志着社区服务设施的发展进
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在两年来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实践中,我们进一步充实、丰富了开展社区服务的基本经验,初步形成了推进社区服务的基本方法。
两年来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基本经验是:
——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拓宽民政工作领域,充分发挥社会稳定机制的作用;
——坚持社会福利社会办,依靠基层,动员社会力量,多层次、多形式,多渠道兴办社会福利服务事业;
——实事求是,以实为本,分类指导,循序发展;
——运用社会化管理的工作方法,实行广泛的社会合作,以较少的投放取得较高的效益。
推进社区服务的基本方法是:试点起步,规划入手,理顺关系,完善机构、建立队伍,兴建设施,抓好管理,立足民政,面向社会服务。
两年来,社区服务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初步扭转了政府包办社会福利的局面,促进了城市基层民政工作的发展,促进了社会的安定,同时,为今后全面推广社区服务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这些成绩的取得是与各级党政部门的领导、社会的支持分不开的,是与各级民政干部和
基层广大的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的同志辛勤工作分不开的。特别要指出的是,各级党委和政府普遍重视社区服务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有力地推动了社区服务工作的发展。大连、北京、杭州、兰州、吉林、沙市、益阳等市政府都制定或批转了民政局制定的全市社区服务发展规划,把社区服
务列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工作目标中,作为城区工作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许多城市建立了由政府主管负责同志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的社区服务协调组织,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社区服务工作开展的时间不长,目前还存在着发展不平衡、关系没有完全理顺、有关政策法规不完善和理论研究比较薄弱等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社区服务工作的主要任务
会议认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社区服务的指导思想是:统筹规划,形成体系,讲求实效,稳步发展。主要任务是: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的社会稳定机制作用,不失时机地在全国城市全面推广和普及社区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城市可逐步向集镇延伸。争取在三、五年内,大中城市中有
三分之一的城市由政府制定或批转民政部门制定的社区服务发展规划;有50%以上的街道实现以老年人、残疾人、 烈军属等为主要对象的系列化服务,形成较完善的工作体系。中小城市和边远城市也要制定社区服务的近中期发展规划,有30%以上的街道实现服务的系列化。为完成上述任务? ?必须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与会代表一致认为,两年来社区服务的实践表明,开展社区服务是社会福利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方向;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基层社会管理的有效形式,促进了基层政权和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密切了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
明建设、弘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好形式;是调节各种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对于发挥民政部门整体效益,推动城市民政工作的发展,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各地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自觉性,要把社区服务作为城市民政工作深化改革的主
要内容,切实加强领导。
(二)认真抓好规划工作,推动社区服务有计划、按步骤、有目标地全面开展。制定发展规划,有利于统一认识,统一行动,理顺关系,加强宏观指导;有利于实行目标管理,减少盲目性,增强自觉性,改善工作发展不平衡的状况。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通过试点和调查
研究,在政府的领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区服务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社会发展的目标体系中。要把开展社区服务工作的情况作为考核各级民政部门以及街道居委会工作的内容之一。
(三)继续因地制宜地兴建各类社区服务设施。要以必要的福利服务设施为依托,结合传统的群众性的社会互助活动,开展广泛的服务,使社区服务具有持久性,规范性。在社区服务设施较少的地区,要通过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争取城建、房管部门的支持,进一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
,多渠道、多形式解决场地、资金等问题,逐步兴建一批群众迫切需要的服务设施。
(四)切实抓好社区服务的队伍建设。要以街道和居委会干部为核心,发动组织社会各方面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一支专职、兼职、义务服务相结合的宏大的社区服务队伍。既要发扬群众性义务服务的优良传统,又要建立新型的社区服务志愿者队伍,积极推广“社区服务志愿者协会
”“志愿者小组”等群众性的自我服务组织形成。
(五)抓好管理,逐步实现以服务养服务。要在不以盈利为目的的前提下,针对不同的服务对象、服务项目,采取无偿、低偿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方法,做到收支相抵,略有结余,保证开展服务的必要开支,促进社区服务的稳步发展。
(六)积极探索新的服务领域、服务形式。要积极探索党的十三大提出的“逐步实现公共福利社会化”的途径,通过各种形式的联片共建,开展属地化服务;探索开展社区康复服务,提高老年人、残疾人的身心健康水平;探索开展对老年人、残疾人等对象的庇护服务,维护他们的合法权
益;探索开展社区内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的养老保险服务,减轻国家负担,造福于伤残者;探索开展心理咨询辅导服务,积极排除人们因各种原因在社会生活中产生的心理障碍和思想问题。
三、开展社区服务工作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要进一步加强协调作用,实行广泛的社会合作。在社区服务工作中,各级民政部门除了演好自己的角色外,要进一步争取政府支持,理顺关系,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的中坚作用,发挥倡导、宣传、协调作用,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协同行动,共同搞好社区服务工作。


(二)要立足本职,面向社会。在社区服务中,民政部门首先要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把老年人、残疾人、烈军属、困难户的工作搞好了,民政工作就落到了实处。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延伸,为社区居民提供各种服务,解决他们生活中的诸多不便,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
(三)要坚持讲求实效,多办实事的原则。从群众最急需解决的问题入手,实实在在地为居民兴办福利,提供服务。
(四)各地要进一步研究制定必要的政策法规,运用法律的、经济的、行政的调节手段,为社区服务的巩固和发展提供保证。
会议认为,社区服务是一项前途广阔的工作,还需不断的发展。只要我们坚持从实际出发的原则,采取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充分运用已经取得的经验,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坚持改革,努力开拓,就一定能够推动社区服务的蓬勃发展。



1989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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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告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发布《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试行)》的通告


各证券经营机构:
为加强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减少和防范市场技术风险,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我会制定了《证券经营机构营业部信息系统技术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现予以发布实施,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证券经营机构要充分认识实施《规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组织学习,亲自抓《规范》的实施落实工作。
二、《规范》适用于依法成立的证券经营机构。已制定的地方性管理规定及各证券经营机构内部规章制度须根据本《规范》作相应修订。
三、本《规范》从发布之日起实施,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今年上半年要根据《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组织机构;第二阶段,1999年6月30日前要完成更新与调试营业部信息系统软、硬件工作,达到《规范》要求。各证券经营机构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安排好工作进度。
四、本《规范》将纳入证券经营机构年检范围,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营业部,中国证监会将要求其限期整改,并追究该证券经营机构及其营业部主要领导者的责任。
五、年内中国证监会将组织检查落实情况,并适时安排培训和技术交流。


目 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节 目 标
第二节 原 则
第三节 制定与实施
第二章 管理体系
第一节 组织结构
第二节 人员管理
第三节 安全管理
第四节 技术资料管理
第三章 硬件设施
第一节 计算机机房
第二节 远程通信
第三节 计算机设备
第四节 局域网络
第五节 电子交易设备
第六节 设备管理
第四章 软件环境
第一节 系统软件
第二节 应用软件
第三节 软件管理
第五章 数据管理
第一节 交易业务数据
第二节 系统数据
第六章 技术事故的防范与处理
第一节 技术事故及其防范
第二节 技术事故的处理

第一章 总 则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的通知
卫生部


(1994年9月26日)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医学模式的转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特别是心脑血管疾病在疾病谱和死因构成上已占有重要的地位。
建国以来。我国进行的三次全国高血压抽样调查及八十年代大规模人群心血管病前瞻性监测均表明:我国不仅高血压患病率逐步上升(如1958年为5.11%,1977年为7.33%,1991年为11.19%),而且人群中心脑血管病的其它主要危险因素水平也日渐增高。
若不采取有力措施,九十年代中后期,除高血压患病率继续升高外,冠心病、脑卒中的发病率、死亡率也会随之上升,将严重危害居民的身心健康,给社会造成严重负担。
心脑血管疾病是可以有效预防的疾病。我国近二十年的防治经验表明:经综合防治后,人群心脑血管病死亡率可以明显下降。
为进一步贯彻“预防为主”方针,保护广大人民健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抓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卫生厅(局)要把防治心脑血管疾病列入议事日程,不断提高对防治心脑血管疾病重大意义的认识;力争在三年内成立省级(有条件者可包括地、市级)心脑血管疾病防治研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选派得力干部负责本项工作;其人员要相对固定
,部分人员可以兼职,并落实一定经费,以保证工作顺利开展;结合本地区情况制订近、中期防治规划,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二、各省要选择有代表性、有条件的社区建立心脑血管病防治试点,人口约在五万左右。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减。通过实践,探索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心脑血病防治途径,并不断总结经验,逐步推广。
三、要充分调动防治区各级卫生人员和患者两方面的积极性。防治工作中要以高血压的控制为重点。
以健康教育为核心,通过多种形式,逐步普及高血压防治知识。提高人群对高血压的知晓率和对高血压患者的管理率、控制率。有条件的地区,要对1991年调查人群中的高血压患者作前瞻性随访。
四、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和促进科研与市场接轨。为进一步加快防治区建设和提高防治水平,应积极开展国际合作,引进国外资金、人才、信息,促进防治和科研发展。同时积极推进科研与市场接轨和科工贸一体化,使有开发价值的科研成果走向市场,产生更大效益。
五、为适应调整体制,理顺职能并与国际接轨的需要,卫生部党组已决定,慢性病防治工作的归口司局由医政司转到疾病控制司。卫生部主管部门职能的转移,目的是为了进一步理顺关系。加强对慢病的控制,并不意味下面专业机构职能的转移,也不要求层层对口,请各地卫生行政部
门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协调好防疫、医政、科教、保健、康复等部门的关系,加强协作,共同做好慢性病防治工作。
全国心血管病防治研究办公室和全国脑血管病防治研究办公室受卫生部有关司局的委托,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全国心脑血管病人群防治和科研工作;组织国际及全国性信息、学术交流;指导建立防治试点工作;召开协作交流会议,总结各地经验,不断提高我国心脑血管病的防治水平

心脑血管疾病综合防治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希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克服困难,协调有关部门,同心协力,认真抓好。



199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