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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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规定

辽宁省锦州市人民政府


关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的规定


锦政发[2004]34号

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进一步增强市政府各部门的大局意识和事业心责任心。克服目前存在的工作作风不深入、办事不认真不严谨的现象,提高办事效率,树立良好的公务员形象,市政府要求:
一、树立大局意识,形成发展的合力。在事关全局的大事上,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全局和局部、眼前与长远的关系。要统一思想、统一步调,从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借口不顾大局而强调部门利益。
二、强化责任意识,提倡严肃认真的工作作风。市政府各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都要强化责任意识,增强事业心,工作中力求实效,杜绝推诿扯皮、粗心马虎现象,大力弘扬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树立一丝不苟、作风扎实和严谨细致的工作态度。
三、严肃工作纪律,塑造良好形象。严格执行各项工作纪律、保密纪律,遵守作息时间,工作时间禁止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必须按会议通知要求参加各类会议,遵守会议纪律,参会人员必须关闭通讯工具,不得缺席和中途退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须向主管市领导和市政府秘书长请假;加强对文件发放的管理,要保证随时掌握密级文件的去向;严禁制造、传播谣言。
四、压缩会议,精简文件。不能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通过小规模会议解决的问题不得扩大会议规模;可通过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召开的会议,不再集中开会;可合并召开的会议,就合并召开;召开政府系统全市性会议须经市政府常务会或市长办公例会批准方可召开;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议题,会前要做好衔接和沟通工作,避免在会议上做无谓争论,影响会议的进程和质量。对各类工作信息简报要自检自查,可通过公开媒介获信息类的简报要坚决停发;有发送必要的简报,发送范围仅限于与工作相关部门,不得随意扩大;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




二○○四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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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卷烟广告宣传保健作用管理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卷烟广告宣传保健作用管理问题的答复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陕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关于新混合型卷烟广告能否宣传保健作用问题的请示》(陕工商广函字[94]09号)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
新混合型卷烟属于烟草制品,其广告不得宣传医疗保健作用。对这类卷烟广告,应依照《广告管理条例》及其它现行有关广告管理法规严格管理。《广告法》施行后,依照《广告法》进行管理。



1994年12月20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役改造与有期徒刑区别问题的函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役改造与有期徒刑区别问题的函

1954年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

河北省人民法院:
10月8日(54)行法字第42号函收悉。关于劳役改造与有期徒刑的区别问题,同意你们意见。另外,从惩治贪污条例所规定的刑罚种类和它的等次来看,有期徒刑当然较重于劳役改造。

附:河北省人民法院关于劳役改造与有期徒刑的区别问题的请示 (54)法行字第42号
最高人民法院:
接河北日报社转来读者姜宝山询问中央人民政府公布的“惩治贪污条例”内劳役改造与有期徒刑在执行上有何区别的问题。经我们研究认为:劳动改造与有期徒刑都是刑罚的一种,根据“三反”“五反”时对贪污犯的处理,受劳役改造处分的贪污犯,一般是集中在适当地点和适当部门实行劳动服务,可不关押。判处有期徒刑的贪污犯,除情节较轻宣告缓刑可不关押,改用劳动改造办法外,一般的要实行关押,强迫劳动。这个意见是否妥当,请迅速核示,以便转复。
1954年10月8日